基本信息
受理条件
特别程序
申请材料
办理流程
地点/时间
常见问题
更多信息
实施主体
上海市卫生健康委(市中医药管理局、市疾控局)
业务办理项编码
11310000076478684Q231202300600002
办件类型
即办件
服务对象
自然人
法定办结时限
当场办结
承诺办结时限
0(当场)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
承诺办结时限说明
咨询方式
电话咨询:
021-12320
窗口咨询:
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监督投诉方式
投诉电话:
021-12345
网上投诉:
021-12320
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
事项类型
公共服务
办件类型
即办件
实施编码
11310000076478684Q2312023006000
基本编码
312023006000
实施主体性质
受委托组织
实施主体
上海市卫生健康委(市中医药管理局、市疾控局)
实施主体编码
11310000076478684Q
服务对象
自然人
业务办理项编码
11310000076478684Q231202300600002
通办范围
全市
委托部门
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联办机构
无
行使层级
市级
是否支持预约办理
不支持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
不支持
是否支持快递办理结果
不支持
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
不支持
是否可在移动端办理
不支持
办理形式
窗口办理
网上办理深度
网上咨询
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
生育收养 医疗卫生
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
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
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
中介服务
无中介服务
必须到场说明
需进行孕产妇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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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
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
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
不含有特别程序
申请材料
APPLICATION MATERIALS
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
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(妊娠13周前孕妇)及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《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》,及早发现不宜继续妊娠的妇女,及早采取干预措施。
办理方式
无
办理地点/时间HANDLING PLACE/TIME
办理地点
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浦建路131号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产检科室;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办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3:30至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常见问题FAQ
常见错误示例
无
设立依据
BASIS OF ESTABLISHMENT
办理结果
收费信息
《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》(沪卫规〔2020〕5号)第三部分 孕产期保健服务:一、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 (二)孕早期保健孕早期保健服务是对妊娠13周前孕妇进行的服务和指导,其目的在于预防有害/致畸因素对胚胎的影响,及早发现不宜继续妊娠的妇女,及早采取干预措施。1.孕情监测。通过孕情监测发现孕情,及时填写并报送《孕情卡》,指导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常住孕妇及早建立《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》(以下简称“孕册”)和孕产妇家庭访视记录单。
办理结果RESULT
无
收费信息CHARGES
是否收费: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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